8 劳动防护


《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》JGJ 184-2009
2.0.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、穿工作鞋和工作服;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、悬崖和陡坡作业时,必须系挂安全带。
3.0.1 架子工、起重吊装工、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1 架子工、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、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、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。
      2 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。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,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。
3.0.2 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1 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、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。
      2 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3 高压电气作业时,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、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。
3.0.3 电焊工、气割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1 电焊工、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、绝缘鞋、鞋盖、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。在高处作业时,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。
      2 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,应配备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3 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,应配备手套、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4 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,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、耐酸碱胶鞋,戴耐酸碱手套、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5 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,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。
3.0.4 锅炉、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1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、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。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,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2 在地下或潮湿场所,应配备紧口工作服、绝缘鞋和绝缘手套。
3.0.5 油漆工在从事涂刷、喷漆作业时,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、防静电鞋、防静电手套、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;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,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。
3.0.6 普通工从事淋灰、筛灰作业时,应配备高腰工作鞋、鞋盖、手套和防尘口罩,应配备防护眼镜;从事抬、扛物料作业时,应配备垫肩;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,应配备雨靴、手套和安全绳;从事拆除工程作业时,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、手套。
3.0.10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、绝缘胶靴、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。
3.0.14 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  1 从事涂刷作业时,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、防静电鞋和鞋盖、防护手套、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  2 从事沥青熔化、运送作业时,应配备防烫工作服、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、工作帽、耐高温长手套、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。
3.0.17 钳工、铆工、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    1 从事使用锉刀、刮刀、錾子、扁铲等工具作业时,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。
        2 从事剔凿作业时,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;从事搬抬作业时,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。
        3 从事石棉、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,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、防尘口罩、风帽、风镜和薄膜手套。
3.0.19 电梯安装工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、拆卸和维修作业时,应配备紧口工作服、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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